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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不小的这座城市里,白天和黑夜,晴朗和阴雨,都有我穿梭的影子。我似乎漫无目的游走着,又似乎目标明确地朝着一个方向奔赴;街上所有的行人似乎都与我无关,又似乎关联着,他们一一从我的眼前掠过。望着那些来去匆匆的人群,我习惯了用一种不知所以的表情,就像老家那头老牛习惯了土地的贫瘠一样。

我不知道自己的行当是否也算一种职业。每个清晨初醒的路口,蓝色的“富康”就载着我飞快地奔驰而出,然后缓缓行走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一天的生活就这样睁开眼皮一般的拉开了。我的客人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他们没有固定,也无法固定。许多临睡吸烟的迷蒙之际,我总会奇怪地闪现这样的念头:拉了这么多年这么多人,我竟不能记起几个人的面容,根本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而他们也不知道我是何方人物,从来也没人问起过我的名字,我好像在做一项没有知觉和情感的工作。我不禁怀疑起自己的这个行当来,这样白天黑夜的走,风雨阴晴的跑,为是竟是简单的上车下车和取钱找钱么?

 

说实话,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尤其是我想起自己走进这座城市的艰难历程时,那种涌起来的感觉简直就是幸福。夏天闷热难当的夜晚,我坐在开了空调的车里,微笑地看着坦胸露背难捱酷热的人们,期待他们向我招手示意。心情好的时候,我会给漂亮的她们开门,甚至不用她付钱,然后潇洒地挥手离去。如果没有人招呼,我也不以为意,有那些翻天覆地的流行歌曲一天到晚地陪着,自己也哼着。我渐渐发现,自己的歌唱得越来越像歌星了。

我常常眯缝了眼看我生活着的城市,虽然它有些千篇一律,除了高楼还是高楼,但我似乎总看不够,高楼里面总会有许多故事吧,我没法按捺自己的猜想。夜幕中城市的霓虹忽闪忽闪,恍惚如永久的诱惑。而我的老家除了黄土还是黄土,黄土的更远处依旧是黄土,谁能知道我黄土上生长出来的最初梦想就是那霓虹的闪亮呢?我没有告诉过人家,如果你不小心听到我这样说了,请千万别告诉人家。

这里很少有我不认识的地方,虽然我只是这样简单地在这座城市的夹缝里跑着,该知道的和许多不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但我始终不知道这里的人们,他们总是会明白地告诉我去哪里,不会告诉我去干什么,然后就简单地分手。这老让我想起我的懵懂而辛酸的初中时光,老师说你记住这个,记住就好了,不要问为啥这样,老师的脸是板着的,我看了一次就再也不要看了。可我记不住那么多,我天生就这样笨吧,于是学习以外的事完全覆盖了我,我甚至反抗老师的看管。后来老师也就不管了,任我自由自在的去学校外面的世界疯玩。初中的光阴像一片树叶漂在河流上,转眼就过去了。我像大多数农家子弟一样扛起了锄头,顶起了烈日,卷起了袖子――却蔫掉了性子,繁重的体力付出,使我在满天星星的注视下更加无措和茫然。直到在村里唯一一家电视里看到那个闪闪的霓虹时,我内心强烈地窜出来要到城市的渴望。

我作了抗争,我出来了。你不知道我这抗争意味着什么,或许是暴风骤雨,或许是电闪雷鸣,如今说来已然平静如水,你无法知道的。爹几乎在我刚有知觉的时候就给了我人生的使命,守好祖宗的土地,扛好肩上的锄头,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生存。

还是出来了,我轻轻地对着车外的这个夜晚和夜晚下的人们说,心里无以形容的幸福和满足。

 

今天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天气格外的好,阳光跳跃着爬上了我的脸庞,街上的行人似乎个个心里盛着各样的欢喜,脸上美美的,还有街头的招牌在也闪着金光热情招摇着,这一切都让我没来由的欢喜。

车上高速道时,我惬意地放大着速度,两旁迅速后退的山峦和林木,让我感觉时间在和时间奔逐着,这种感觉充满了整个内心。我觉得自己兴奋得像要膨胀起来,是的,我的生命属于车子,属于这四通八达的大道和小路,走在路上,生活就在路上不停地延伸,延伸到我不知去向的地方……有时候,我会产生一些莫名的念头,并为这些念头所沉浸所感奋,可我又无法说清,我到底要表达什么东西。

今天的生意由高老板给包了。当出租车公司通知我时,我格外的感到高兴。高老板我们那边有名的生意人,也是一个慈善家,我多次看到他在电视上出现过,那张笑意盈盈的脸,让我很暖和。今天要到的这座小城,是我久已向往的,虽然它少些现代的时髦气息,但处处有水,时时见桥,似乎更能给我这个黄土地上走出来的小子以安慰,一见到那水连水桥望桥,我心里就很雀跃。当车到目的地,高老板招呼了一声就进了大厦,我就俯身趴在桥栏上,贪婪如乞丐一般地望着层层叠叠的接天水波了……

或许故事总是这样发生了吧。就像一个公式。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我恍惚中看到一袭明亮的橙黄飘荡着坠向水去,轻轻的“扑通”过后,似乎就了无声息了。碧绿的水波一层层的荡漾开去,直如发送着急切的求救信号……

事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想也没想就一头下水了。自小在家乡那铺满桃花的山地上疯狂撒野,最多也只是在浅浅的水湾里浸泡,捉几条缺乏营养的瘦骨嶙峋的溪鱼儿而已。可我营救得如此轻松,她几乎根本就没事,而我到岸边的时候,却已精疲力尽了。

或许是被那袭漂亮的橙黄引下去的。我想。而当我惊魂甫定地望着被自己拼了命救上来的人时,立时惊呆了,脑子里忽然涌现出那个我崇拜的明星的脸来。

 

我告诉你了,刘流其实是做了一场游戏,她戏水的本领是一流的。如果你有幸看到了她潇洒自如的水中柔姿时,你肯定惊叹并想像鱼儿生活在水中是一种怎样的美妙。那回在儿童公园里,她不经意的一次大显身手,赢得人在场人们的大声喝彩。洁白的水花盛开在晴好的阳光下,折射出色彩斑斓的美妙画面,而水花簇拥中的刘流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似水的柔情,似火的热情,都在刹那间挥发着。当时,站在我身边的一个毛头小子,他的眼睛真是直了,我第一次生动地看到一个人真的可以被一种东西所深深的“吸引”。

可我还要告诉你,那次刘流被“救”起后只是轻轻瞟了我一眼,接着就是莫名其妙的说了句“世态炎凉”。一句道谢也没有。

半个月后刘流来到这座城市并敲响我的房门的时候,我正枕在清晨的梦境中自由地飞翔。打开门时我感到一种看见家乡后山绚丽桃花的炫目,突如其来的惊讶使我意识到自己房间的满目狼藉,虽然它一直以来就是这么狼藉着的,但我下意识地知道那儿不能引进像她这样浑身洁白的姑娘。刘流早看出来了,别紧张,我知道你这窝怎么样。我狐疑地皱起了眉头。她又说,别傻了,我想像得到。说着一头闯进了我那该不知怎么形容的狗窝(这是后来刘流一直这样叫的)。我的狗窝就这样失礼地迎接了美丽的姑娘。

刘流的敲门声提前了我那个早晨的本来节奏并从此改变了我以后的生活,这是我坐在家乡那座破旧的教室里所无法想像的,那个时候我像极了一只青蛙,最大的梦想就是去看看城市的霓虹……

她似乎不以我的陋室为意,一屁股坐了下来,也没回答我为什么找到这儿,只是命令我立即起床。我有些不好意思,当着个姑娘穿衣还真不习惯呢。她却奋然地说,别婆婆妈妈了,咱还有事呢。我突然想,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了!用得着这么催我吗?

上路的时候才知根本没啥稀罕事,她只是叫我的车去一趟这个城市有名的岩斗风景区,并说要告诉我上回为什么她要像自杀一样地跳下水去。刘流甩了甩那黑亮的可以做广告的头发——现在,秘密。

 

岩斗风景区不仅在这个城市有名有气,即使省外,也有许多游客慕名而来,流连忘返。出名的原因似乎有些玄乎,却又被这里的人们说得有根有据,证据确凿――说是因为宋代一位大词人曾经梦到此地,接着就吸引了大批文人墨客,劈荆斩棘,铺桥架路,再经过现代人的巧夺天工,确实美不胜收。传说加上美景,可能是旅游最好的理由吧。

车在路上行走,在我像是云中漫步,通往岩斗风景区的是一例的山路,蜿蜒曲折,峰回路转,处处见景,但这一切都不再重要,包括远行的那个目的地。

重要的是旁边坐着的刘流。她几乎没说什么话,偶尔只是随音乐的节奏哼哼着,但是那股特有的清香盈盈地在车里招摇,似乎并不经意,却像一根坚韧结实的丝线,牢牢地牵引着我的神经,不时地,她会轻轻甩动头发,掠过我敏感的头颈。

我几次想和她搭腔,但总是找不到该从那条路出发,把心里想的给送出去,而面对她的一身清新,又感觉不能打断这种近乎神圣的安静,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

后来,我也跟刘流说起过这种感觉,她俏皮地指着我唇上的胡须,因为,你长大了。

 

到岩斗风景区的结局是我始料未及的,换了你,即使有孙悟空的八九七十二变,也想不出这样的结局,虽然结局是唯一的。

还是一路无语,陪刘流停停走走,走到了她所谓的要告诉我秘密的那个地方。

那真是个好地方。少见山的人自是对山赞不绝口,见惯了山的我对山不足为奇,然而那环山的水却说不出的美妙,不仅是它的绿,还有那种说不出来的柔,让人觉着山在水的环抱中,会是如何的惬意。还有那重重锁山的雾岚,虚虚实实,朦胧迷离——后来我一直在想,许多人在津津乐道或者苦苦追寻的爱情的感觉,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呢?

在岩斗风景区著名的相思峰上,有且仅有一个人,面对着前方的山峰,结实地端坐着,显示出一种大山一般的气象。这种气象,在我乡下村里,只有德高望重的村长,才让人感觉得到。

等待我们的人(确实地说是等待刘流的人),就是高老板。前几天,刚刚也一起坐过车的。想不到,此时此时,竟会在此相遇了。

接下来的事情,像极了小说和电视,不是亲眼所见,你肯定以为我在编排。

秘密原来就在刘流和高老板两人之间。

当慢条斯理的对话渐渐变得风生云起,我想躲开他们的锋芒,独自走开,到山脚去顾自歇息。然而刘流马上叫住了我,说急什么急,马上就完了!彻底完了!

刘流发怒和愤恨的表达方式,使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一个极度美丽的女人,在她的温柔敦厚的嘴唇里,如何会发出这么刺耳的声响?

这声响甚至急骤得变得疯狂,疯狂声里同时传达出了基本的事件。事件也是那么惊心动魄,我就这样成了刘流秘密的忠实见证者,那个时候,我莫名而又真切地觉得自己是一个电视剧的观众,看一台电视里正经而眼前却荒诞的剧目,后来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在电视剧里还是在生活之外

为你付出了青春,为你付出了生命,为你堕胎三次……

彻底完了!最后宣告结束的是刘流,她一声仰天长啸,甩下高老板,当然也没招呼我,风一样地下山了。

 

刘流秘密的知情者,从两个人变为三个人后,我的生活也从此改变了。

我无意窥探人家的秘密,但秘密却找上了我。就像地雷战中的地雷,谁踩着了就是谁的一样。命中注定吧,这就对了。

斑斓多彩的生活很快取代了平静而单一的日子。

网上冲浪

歌厅K

酒吧热舞

电玩游戏

漂流畅游

野营露宿

驴行远足

……

一张张节目单似的日子,在我后来的日历里展开,每一张日历,都有新鲜、欢快、刺激、兴奋和种种快乐,刘流像一个长官带着副官,让我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生活,我像开着出租车穿街走巷一般,穿梭于各个场所,见识的和认识的,超过了以前二三十年的全部积累。

静下来时,我禁不住地想,我是不是太幸福了?

我也曾认真地问过刘流,我是不是太幸福了?她看着我一本正经地样子,刮了刮我鼻子,傻瓜,这不是很一般很正常很容易的日子吗?

直到我发现,我一时半刻不见刘流就感觉心里有些空落落的时候,心里就会怀疑起自己是否还是个正常的人。以前,我就喜欢独来独往,还怕人家来打扰我的生活,我特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我这是怎么啦?

有一次,我又认真地对刘流说,跟你在一起,好像吃饭也特别有味道;我想问你,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怎么乐意跟我一个开出租的玩哪?

傻瓜,——又被她刮了一下鼻子,刘流说,就因为你实在!别看那些家伙有钱有车有啥的,一个个都不是好东西!

可我还是有一种虚幻感,现实美妙得像电视,既让我享受着也让我怀疑着……

拥抱着刘流的时候,似乎不是她的身体,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夹带着美好的感觉和缺乏真实的某种饮料的味道,口感那么快,但回味捕捉时又显得那么不真实。

静下来时,我还发现刘流会出现刹那间的呆滞,虽然一晃即过,我却看得真切。尤其是当她举起红酒,仰头而饮的时刻,隐约可见依稀的泪光闪动。

吃得好些,用得好些,住得好些,死得快些,你别杂七杂八地想这想那,想这么多干嘛,当思想家啊!

当我说起我们的生活怎么像神话那样缥缈梦幻而不太像正常人时,刘流用她特有的经典语言告诫我。

就这样,我也过上了另外一种生活。

原来的生活,如早起的晨雾,再回头时,已经找不到了。

 

我拉开窗帘,阳光就跳了进来,照在临窗摆放的百合上。百合已然微微卷曲,芳香虽在,但也漂渺若无了。

刘流曾经说过不喜欢百合,没有说过不喜欢百合的气味,还是百合的花样,或者是其他什么的,总之是不喜欢。

她喜欢的是玫瑰,而且要红玫瑰,尤其迷恋倚着红玫瑰喝红酒的氛围。如果你曾经看到过她斜倚在躺椅上,微醺举杯,眼光迷离的投向盛放的玫瑰时,会感叹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竟如此令人沉醉,它既在现实,又在现实之外,让人恍惚地如梦非梦似幻非幻。人间真有至美,花间一杯酒,刘流的美,让我有一种心痛的甜蜜。

许多个午夜梦回,我常常见到这种人花相依的情景,但总是分不清哪一个是人,哪一个是花,或者刘流就是玫瑰,玫瑰就是刘流,那种美透人心的红,只有刘流,只有红玫瑰,才能够灿烂得如此绚丽。以至于那么多次,梦景被瞬间照亮,抵达我猝不及防的内心。

刘流,天生就属于玫瑰的。

因为它的美,我常常感激于生活对我的馈赠,每每想到如花美丽的笑靥时,我脚下的油门就会自然地加大力度,飞速前行,流行的歌曲在我走调的嗓门里,一首一首,接踵而出。上车的客人也每每被我愉快的神情所感染,他们似懂非懂地端详着我,猜测着我幸福的表情,一个出租车司机的小小幸福。

而那束百合是刘流亲手买来布置的。当百合浓郁的清香在房中弥漫开来时,我莫名地感到一阵阵喜悦,似乎看见了此时百合花瓣正在静静地绽放开来,那些香气也四处张扬,爬到我每一个幸福的毛孔。

刘流什么也没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是玫瑰,而是百合,刘流并不喜欢的百合。难道,因为我,刘流终于也喜欢百合了?

其实我应该知道。花不会说话,但什么都说了。

 

开着车,恰好红灯亮起来,恰好道路拥堵。有一个熟悉的高大的背影从车旁走过,依然是那么结实沉着。

是高老板!我忽然觉得有些愧疚,并且奇怪地想,有一朵红玫瑰,本来在他手上,现在让我夺了过来。我算是夺人所爱吗?

虽然刘流说过,她恨高大全,除了恨,还是恨。那么,似乎走向我,该算是离恨得爱了。

可我也隐约地知道,高老板其实挺爱刘流的,金钱、房子、车子这些所有现代人正常需要的,他给予她的,远远超出了她所预期的。一直无法给予的,是他还有一个完整的家,一个曾经患难而后来重病的妻子,还有一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儿子。

我不懂刘流,也不懂高老板。直到红灯变成绿灯时,我发现,我自己也有点不懂自己了……

晚上,刘流说有事情不回来吃饭了。没说什么,但那种有点兴奋有点紧张的语气,让我觉得不像是平时的她,至少,她已经久违了这种近乎忐忑不安的神态。

再拉一个客人,我也该去吃饭了。我没有多想,就想着该为自己的肚子武装武装了。

跑了一个大圈。又来到了上午到过的那个红灯十字路口,恰好又是红灯。

恰好的,是不是太多了……

恰好,就是高老板,拿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十字路口,神情怡然地张望远方。

恰好……一袭红袍飘飘然,轻轻地挪到高大全身旁,温柔地挽起了他的左臂,留给我一个动人而摧人的背影。

那团红已经慢慢消失在视线里,我的脑子也一片空白,似乎什么都不是了……

手中握着的方向盘,好像成了一个游戏的虚拟机,一点都没有安全感,脚下踩着的也不是油门了,而是一片广袤的大海,或者就是如临深渊的空虚……

绿灯早就就亮了,后面的汽车在使劲地鸣叫。我什么都听不见了,他们叫他们的吧,我有自己的叫声,它在我心里叫啊叫,咬啊咬……

后面汽车开过时,丢下了一句“神经病”,我把它留下了,送给自己,嗯,是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红玫瑰在眼前渐渐消失。

眼前闪现的是那束百合。

大腕款爷,平民百姓,柴米油盐,鲜花美酒……连续几夜,我没有出车,躲在家里,反复作着许多人都会有的比较,对比——这样比着比着,心里也就一点一点地坦然了,伴随着心痛,一点一点地坦然了。

泪眼迷蒙中,心底掠过一丝无奈的辩解:刘流把百合的心意寄予了我,而把玫瑰的梦想寄宿了他,哪一个才是生活的本质呢?

这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高大全的老婆终究离世,高大全不抛弃不放弃,刘流不计前嫌毅然回归,如果这是故事,可能会加上爱情的执着、坚贞和深沉等意义,让人们感叹爱情虽然艰难,但依然美好,值得憧憬。

这些与我无关。

那些个美好的日日夜夜,远远地离我而去,如汽车扬起的尘埃,走远了,远了……

但我还是想念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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